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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这里简称客户 )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400电话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400电话服务范围
甲方以合法电信运营商为合作伙伴,通过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设施,以及所具有的资源,为客户提供400电话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
客户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三条 用户资料
(一)客户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客户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更正。如发现客户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或客户未及时配合更正的,公司有权联合电信运营商暂停向客户提供400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用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客户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但甲方义务协助客户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客户登记办理400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完整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客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传输信息的内容和后果由用户负担。
3、客户已经详细阅读本协议,以及对本协议及用户注册使用须知已经做了详细的说明解释,如有解释分歧以本协议解释为准。
4、已办理400业务的客户不得利用该业务进行其他非法通信经营活动,客户如果违约,以及电信企业有权终止其400业务的使用,并由该用户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5、客户不得利用特服号码做出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内容接入。
6、话单的异议,应在话单产生后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要求,逾期未提出的,将不再受理。
7、客户按照相应号码要求的约定按时预存交纳相应的服务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有权根据中国电信资费政策而调整资费。
3、客户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交纳话费,有权联合电信企业暂停为客户提供服务。
4、甲方有义务对客户在使用400号码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的咨询,给予适当的解答。
5、甲方为客户提供的400通信网络质量符合电信服务标准,同时接受客户的监督。
6、若客户未办理销户手续,有权按月收取该400业务产生的所有服务费用。
7、甲方为客户提供的400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每月最低消费__________元,话费不足每月最低消费额时,按照每月最低消费额扣除,超过每月最低消费额,按正常资费收取。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一)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并办理销户手续后,本协议相应停止和解除。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企业可暂停向客户提供服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向甲方提供的备案用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暂停服务30日内仍未续费。
2、用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并进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活动、传播破坏非法内容。
3、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受理单,确认其信息的准确无误予以开通,次日即为400实际开通日,正式开通前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400号码用于乙方的宣传资料上。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附则
(一)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及附表,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住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400话开户登记单》一份。
成都400电话申请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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