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互联网站建设、程序开发和维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就网站程序设计、制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
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有权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3. 提供有关甲方的材料及图片等,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网站建设。
4.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作品验收。
5.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6. 甲方有权利向乙方索取程序源代码。
7. 甲方经过乙方的授权并拥有对软件的使用权和二次开发应用权利,并且享有因系统运行使用所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资源和系统运转后的社会及经济效益的权利。
8. 甲方具有程序的完整使用权和开发权,程序最终知识版权归乙方所有。
9. 甲方对程序进行二次开发时保证其系统中不含有主观的危害系统正常运行的代码。
10.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并在程序开发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和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页制作的服务,并提供相应网络知识的培训。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乙方对甲方资料完全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客户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3.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4.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网页制作。
5.乙方为甲方的网站程序设计,乙方对所有的程序源代码有义务进行备份,以避免甲方网站因资料的丢失而无法恢复。
6.网站在正式开通后,乙方不对甲方系统或网站上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三、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的主页。
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错误。
3.验收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4.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主页,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
四、后期服务
1.在合同时间内(由附件注明),乙方保证甲方的网站正常运行。
2.在服务时间内,对于因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但不包括系统功能模块的增加和修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或系统崩溃,乙方应尽快恢复,出现简单程序故障,乙方应及时解决问题。
3.若甲方不懂网站的后台操作,乙方视问题大小,派专人为甲方网站管理人员做技术培训或远程技术服务。
4.网站在到期前一个月,乙方提醒甲方网站续费,并派专人与甲方负责人联系,办理续费手续。
5.一年内,乙方为甲方网站提供10次细节上的修改,比如:电话号码、地址、在线客服等。(备注:不包含网站框架、整体风格和功能的变更)
6.乙方为甲方网站提供每年100张以内的图片上传与20000文字以内的资料上传,超出部分另算。
7.乙方有义务做好一次系统和数据备份,如因服务器原因导致系统文件损坏,甲方提出后,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系统文件恢复。
8.乙方为甲方网站做相应的免费优化,让甲方网站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上能找到,并尽量有好的排名,但乙方不保证甲方网站一定能排到什么位置。(注:这不是百度谷歌推广)
五、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5.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六、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