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网站制作|网站案例|网站优化|网站推广|企业邮局|服务器租用|广告设计
中文域名抢注风愈刮愈猛 出售域名不再一概认定为“恶意” 工作还不满一年的小潘近来颇为自得,他于2月20日抢注了晋江市一家体育用品公司的中文域名,现正与之展开谈判。尽管这家企业早在2004年6月就获福建省著名商标,2006年2月又进一步升格为中国驰名商标,但谈判结果可能是该公司不得不支付给小潘一笔不菲费用,以“赎回”中文域名。 “这仅仅只是个例,却很好地说明了中文域名抢注风将愈演愈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刘志江如是说。 中文域名商机凸显 同小潘一样,深圳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客户总监李大炜也沉浸在喜悦之中。作为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负责人,他不单看到公司的注册量有了相当的增长(现在一天注册量可达80多个),也看到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中文域名抢注意识和保护意识在日渐增强。 “2月底,我们公司在长乐与150多家中小企业主展开对话。在竞价环节上,‘长乐纺织.cn’最受瞩目,原本只需280元/年的注册费,经竞价,第一年的注册费竟涨至3880元。而‘长乐人.cn’也高达1980元。”李大炜告诉记者,长乐的中小企业主在此次活动中出奇的活跃,“中国纺织城.cn”“经编.cn”也颇为抢手。 从长乐企业的反应上,李大炜明显看到了中文域名的商机,特别是在福建这样一个中小企业众多的省份。“长乐、福清等中小企业聚集地将是公司日后开拓的重点。” 两利好掀起抢注风 有分析人士认为,两个利好消息掀起中文域名抢注风。 “新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于日前发布,并将于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刘志江告诉记者,办法有三个最为重大的变化,即明确了域名争议受理的时效,对“恶意”注册的概念进行了明确以及区分了商标使用权与域名使用权。 刘进一步阐述,新办法规定,若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以保护域名注册人的权利。办法还限定了“恶意”的认定范围,“出售域名”不再被一概认定为“恶意”,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 办法规定,是否拥有商标不能成为简单衡量域名归属的标准,区分了商标使用权与域名使用权,抢注人虽未获得相应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权。 新规定的出台只是一方面,微软IE7浏览器将在2006年底直接支持中文域名,更是给中文域名抢注风注入了一针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