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和保障用户对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选择权利,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我中心自2002年12月认证了多家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自2003年6月23日中午12:00时起,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和变更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由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不再承担注册服务机构的职责,在2000年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直接在我中心注册中文域名的用户,您需要选择新的注册服务机构为您提供服务。具体的注册服务机构转移方法如下:
1、 您可以在2003年6月23日中午12:00-2003年7月23日中午12:00期间向您选择的中文域名转入注册服务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 由转入注册服务机构向我中心索取转移密码并协助您办理相应注册服务机构转移手续。转移的方法遵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的规定执行;
3、 凡转移成功的中文域名,中文域名的使用期限将从转移完成日起延续一年;
4、 有关中文域名的交费工作将由转入的注册服务机构负责。
截止到2003年7月23日中午12:00,我中心将删除逾期未交费的或者未转移注册服务机构的中文.cn、中文.中国的域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原通过我中心注册的中文.公司、中文.网络的域名在2003年6月23日中午12:00-2003年7月23日中午12:00可以按照上面提到的转移注册服务机构的方法免费从我中心转出,逾期未完成转移的中文.公司、中文.网络的域名我中心将移交给CNNIC行政主管单位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