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92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单位(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工作, 并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本单位(本人)依法如实完成所有网站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所要求的网站备案工作,并承担网站备案的全部责任。
四、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请您承诺并确认:您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接入商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五、若违反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本人)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ISP接入单位有权直接删贴、关站、关闭服务器或停止网站接入服务。
六、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网站主办单位(盖章) :
网站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